为持续深入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,网申系统商标注册申请非标准项目申报功能已于近日向社会开放。网申系统增加该功能后,改变以往申请非标准项目只能提交纸件申请的方式,申请人通过网申系统申请商标注册时,不仅可选择申报已公开的可接受项目,还可以自行填写非标准项目,实现商标注册申请全面电子化。 

  非标准项目是指未列在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中,但项目名称具体、准确、规范,符合商品服务分类原则的可接受项目。申请人申报时,一方面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本身要表述清晰、准确,符合一般公众的语言习惯和文字使用规则;另一方面要注意足以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,不应产生混淆和误认。商品和服务项目申报指南请查看“中国商标网>商标申请>商品和服务分类”栏目。 

  商标局会对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名称进行审查。经审查,申请人申报类别不正确或项目名称不规范的,商标局依据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十八条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。请申请人按照分类原则,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规范申报。    

   转载: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

   原题目:《关于网申系统商标注册申请增加非标准项目申报功能的通知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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